
一、關于法院管轄的問題。
1、可以在我(持票人)所在地法院起訴嗎?
2、必須向出票人住所地法院起訴嗎?
3、向哪個法院起訴對我最有利?
4、我沒有將華夏幸福作為被告起訴,被告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,要求將案件移送至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嗎?
5、我沒有將華夏幸福作為被告起訴,被告有權申請法院追加華夏幸福作為被告參加訴訟嗎?
6、如何制止被告濫用管轄權異議程序延長審理期限,拖延時間?
7、如果在異地起訴,我本人必須親自出庭嗎?
二、關于被告的問題。
1、我必須起訴票面上的全部人嗎?
2、起訴全部人的利弊是什么?
3、起訴部分人的利弊是什么?
4、如何選擇起訴誰?
5、出票人經濟困難,我起訴其他人能拿到錢嗎?
三、關于證據的問題。
1、起訴需要提交哪些證據?
2、票據狀態應當顯示什么內容?
3、票據信息是我自己打印、開戶行打印、還是上海票據交易所打印?需要公證嗎?
4、我可以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嗎?
5、我已經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了,如何補救?
6、我有合同但沒有發票、送貨單或轉賬記錄可以嗎?
7、提交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有區別嗎?
8、貿易合同一定要附加送貨單嗎?
9、別人借我錢,用票據還錢,我要提交轉賬記錄嗎?
10、被告方會在我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的內容的哪些方面進行攻擊?
四、關于財產保全的問題。
1、是否需要申請財產保全?
2、如何查找被告財產線索?
3、自己查找不到被告財產線索,如何申請法院查找?
4、申請財產保全要向法院交多少錢?要向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交多少錢?
五、關于是否立即起訴的問題。
1、我準備和別人一起去出票人公司門口拉橫幅、喊口號,是否違反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和《刑法》?是否能拿到錢?
2、出票人和我換票,我需要和他簽署換票協議嗎?通過電話和微信交流后直接換票可以嗎?
3、換了新票后我還可以按照舊票起訴其他人嗎?
4、出票人提出打折付款或延期付款,我可以接受嗎?你能承受資金占用的損失嗎?
5、你能準確預測出票人的經濟狀況能否改善、何時改善嗎?
六、關于聘請律師的問題。
1、我以前打過票據官司或其他官司,這次可以不請律師嗎?
2、我可以隨意委托一個律師嗎?請一個非票據專業律師或請一個票據專業律師,哪個對我最有利?
3、如何判斷一個律師是否是票據專業律師?
4、律師提出按票面金額的5%事先收費,代理一審和二審,是否可以接受?
5、我認識一個專業的票據糾紛律師,可是他在外地,我是否可以委托他?